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江西新余电子科技技工学校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积极配合,全面接受监管。
我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招生办学主体责任,健全招生管理制度,规范招生流程,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严格按规定执行,全面规范招生。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技工院校招生办学相关政策规定,所有招生宣传和招生行为均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不夸大宣传、不误导学生。不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预科班、春季班、过渡班”等名义招生并承诺先入校后补学籍。
三、严格学籍审核,不符合条件一律不录取。
我校严格按照技工院校学籍注册管理规定审核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学籍注册条件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不作出任何“先读后补学籍”等承诺。
四、严格收费管理,学费未进公账一律非我校学生。
我校唯一合法收费渠道为学校对公账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私自收费。凡学费等费用未缴入我校对公账户的,我校一律不认可其学生身份,相关责任与我校无关。请学生和家长务必通过学校官方渠道报名、缴费,切勿向个人账户、私人微信、支付宝等非学校对公账户转账,并保留缴费凭证。
我校欢迎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和主管部门监督。对冒用我校名义招生、收费的行为,我校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90-2186666(学校官方电话)
特此声明。
江西新余电子科技技工学校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