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和民生福祉。党的二十大以来,我省紧紧围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完善政策、精准资助、数字转型、资助宣传、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已经建成“覆盖全学段、涵盖多维度、贯穿全过程”的学生资助体系。助力梦想,政策护航!
中等职业教育
中职国家奖学金
对象: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磨炼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成绩表现等要求:成绩表现主要依据综合排名,没有综合排名的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并突出技能导向。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校应当优先推荐在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获得中职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中职国家助学金
对象:2025年春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我省为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标准:平均每人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申请渠道:学校按规定受理学生申请,接收相关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初审,按程序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审核结果应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发放途径:中职国家助学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实行按月发放。发卡银行及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等费用,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中职国家助学金。
中职免学费
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根据学校类型和不同专业,从850元/年至4000元/年不等。对在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中职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